一、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当前正处在“新冠肺炎”防疫特殊时期,学校为认真做好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工作,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及会议通知精神,特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初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推荐工作监督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推荐工作。
二、推荐条件及程序
1. 推荐生须是真实符合2020年上海市中招报考条件的我校在籍且在读应届毕业生。
2.主要推荐依据
l 根据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综合评价的原则,被推荐的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达到优良。
l 学习成绩优秀。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初三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黄浦区期中基础学业测评延迟),因此本届初中毕业生推优成绩在兼顾学习过程性评价的基础上做出适当调整。主要是依据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初二期终基础学业测评总分的30%、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初三期中基础学业测评总分的30%、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黄浦区初三期终基础学业测评总分的40%。将上述三项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为依据,其中若有同分,则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序)。此外,同等条件下,初中阶段获得市区级“优秀少先队长(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员)”先进称号的学生优先推荐。
l 经班级推荐、年级认定、领导集体审核、征询本人意愿、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校长签署推荐意见等程序,产生推荐生人选,推荐生需填写《推荐生信息表》。
3. 未被推荐的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学业状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自行向高中招生学校进行自荐,并按规定在网上填报自荐志愿。(自荐方式请自行向相关招生校咨询)。
4. 参加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方案慎重选择推荐或自荐,两者不能兼报。
三、推荐人数
根据文件精神,今年我校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人数不超过具有2020年中考报名资格的我校在籍且在读应届毕业生数的7%,本届推荐生为5人。
四、推荐工作录取方式
推荐生一旦被提前招生学校预录取后,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预录取学生的录取总分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方可被正式录取。推荐生一旦在提前录取过程中被正式录取,其之后填报的志愿自然失效。
五、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初三推荐工作由学校推荐工作监督小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63771874*621,被确定推荐的学生名单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无异议,上报区教育局审定,同时上报区中招办。
市南中学初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
附: 市南中学初三推荐工作日程
日 期 |
主 要 工 作 |
4月21日 |
校务会议:成立市南中学2020年初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
4月21日 |
初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①学习市教委相关文件及会议通知精神; ②讨论《市南中学2020年初三推荐工作方案》 |
4月22日 |
上报《市南中学2020年初三推荐工作方案》 |
4月22日 |
1.初三毕业班工作会议: ①学习学习市教委相关文件及会议通知精神; ②学习《市南中学2020年初三推荐工作方案》; ③了解中考体育测试相关要求。 2.召开家长会,对考生及家长宣传招生政策、本校推荐方案核心内容和推荐生数额。 |
4月23日起 |
校内公示本校推荐方案、推荐生数额 |
4月27日 |
校内公示本校推荐生资格名单,并上报区考试中心 |
5月16日 |
高中提前批志愿填报(含推荐生、自荐生) |
5月20日前 |
自荐生递交材料至志愿学校 |
5月23-24日 |
高中提前批综合面试 |
上述日程如与文件不一致,以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