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南中学初中教育收费公示 | |||||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依据 | 备注 |
一、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
1 | 外籍初中生就读收费 | 每生每学期 | 6000 | 沪教委财〔2007〕8号 | 本市普通公办中小学接受在本市任职或就业外籍人员的偕行子女就读,其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000元。 |
二、 | 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 | ||||
1 | 课外教育活动费 | 每生每学期 | 据实结算 | 沪价费〔2015〕13号 | 春秋游、参观社会场馆。学生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
2 | 校服费 | 每生每套 | 据实结算 | 春秋季校服:200元/套;夏季:330元/套;冬季:320元/套 | |
3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 每生每学年 | 180 | 沪医保规〔2020〕10号 | 根据当年度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自愿原则。 |
4 | 餐费 | 每生每餐 | 16 | 沪价费〔2015〕13号 | 餐费标准为 17 元,政府补贴1元,实际收取 16
元。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
注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 ||||
1 | 资助政策:1.对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2.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中的餐费和课外教育活动费。 3.对残疾学生,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残疾寄宿生同时免除住宿费以及早餐、午餐和晚餐费。(文件依据:沪教委规〔2020〕4号) |
||||
2 | 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由学校结合办学实际,按照非营利原则自主制定。 | ||||
上海市市南中学高中教育收费公示 | |||||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依据 | 备注 |
一、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
1 | 一般高中学费 | 每生每学期 | 900 | 沪价行[2000]119号 沪教委财[2000]28号 | |
2 | 外籍高中生就读收费 | 每生每学期 | 6000 | 沪教委财[2007]8号 | 本市普通公办中小学接受在本市任职或就业外籍人员的偕行子女就读,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学期6000元。 |
二、 | 教学服务类代办费 | ||||
1 | 课本和作业本费 | 每生每学期 | 220 | 沪价费〔2015〕13号 | |
2 | 课外教育活动费 | 每生每学期 | 据实结算 | 春秋游、参观社会场馆。学生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 |
3 | 国防教育费 | 每生每次 | 据实结算 | 指餐费。按规定的教学计划执行。学生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 |
4 | 民防教育费 | 每生每天 | 据实结算 | 指餐费。按规定的教学计划执行。学生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 |
5 | 学农费 | 每生每天 | 据实结算 | 指餐费。按规定的教学计划执行。学生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 |
6 | 社会实践费用 | 每生 | 据实结算 | 指餐费。按规定的教学计划执行。学生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 |
三、 | 代收类代办费 | ||||
1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 每生每学年 | 180 | 沪医保规〔2020〕10号 | 根据当年度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自愿原则。 |
2 | 招考资料费 | 每生 | 据实结算 | 沪价费〔2015〕13号 | 包括:高考指南、高校招生专业录取人数及考分、招生专业目录、高考志愿填报手册、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上海卷)考试手册、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指南、高考英语口试手册、计算器、2B涂卡专用笔。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
3 | 高校招生体检费 | 每生 | 据实结算 | 沪价费〔2015〕13号 | 据实结算。 |
四、 | 生活类代办费 | ||||
1 | 校服费 | 每生每套 | 据实结算 | 沪价费〔2015〕13号 | 春秋季校服:正装530元/套,运动装240元/套,裙子120元/套;夏季:170元/套;冬季:320元/套。学生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
2 | 餐费 | 每生每餐 | 16 | 餐费标准为 17 元,政府补贴1元,实际收取 16 元。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
|
注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 ||||
1 | 资助政策:1.对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并同时发放助学金。 2.对残疾学生,免除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残疾寄宿生同时免除住宿费,并同时发放助学金。 3.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文件依据:沪教委规〔2020〕4号) |
||||
2 | 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由学校结合办学实际,按照非营利原则自主制定。 | ||||
收费咨询:市南中学电话 _63770423__ | |||||
监督举报:黄浦区教育局 63298212 | |||||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热线:12315 | |||||
2021年9月1日 |